2010年12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8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共8章67条,对于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够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具有重要意义。